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骨干企业培育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4]20号])及《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产业扶强培优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三府办[2013]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骨干企业培育工作,加快我区企业航母舰队形成,我局拟组织2015年度三水区骨干企业和产业扶强培优企业(名单见附件)申报扶持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一)2015年三水区骨干企业;
(二)2015年三水区产业扶强培优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三水区骨干企业扶持资金申报程序
1.符合有关扶持资金申报条件的骨干企业,应向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三水区骨干企业政策扶持申请表》(见附件2);
(2)符合有关奖励政策条件的证明文件。
2.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骨干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呈交领导小组审定。
(二)三水区产业扶强培优企业扶持资金申报程序
符合有关扶持资金申报条件的扶强培优企业,按以下清单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向所在地的镇(街道)经促局提出扶持申请:
1.《佛山市三水区“产业扶强培优工程”扶持申请表》(见附件3);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本区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纳税证明;
4.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的合并(或分开)审计报告;
5.符合有关奖励条款的证明文件。
镇(街道)经促局负责对辖区内扶强培优企业的扶持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送区经科局和区财政局进行复核。
三、申报时间
2016年8月3日-8月12日
四、具体要求
(一)组织申报
组织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骨干及培优扶强企业填报《三水区骨干企业政策扶持申请表》及《佛山市三水区“产业扶强培优工程”扶持申请表》,并提交其他所需材料。
(二)材料审核
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加盖公章后纸质文件交我局中小企业服务科,电子文档发至:87755918@163.com。联系人:邝淑仪,电话:87753000.
五、其他事项
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报时限内组织企业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2015年度三水区产业扶强培优、骨干企业的通报.pdf
附件2: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骨干企业培育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3: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产业扶强培优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doc